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布时间:2019-03-27 10:13:00      文章来源:内蒙古纪委监委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秉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个人简历:

 

董秉惠,男,汉族,19633月出生,内蒙古奈曼旗人,大学学历,1984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7月参加工作。

 

19847月至19902月,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历史系团总支书记、学生科副科长、学生工作处负责人、团委副书记;

 

19902月至19957月,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19957月至200010月,包头师范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

 

200010月至20076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076月至20122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20122月至20125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兼市综治办主任;

 

20125月至20135月,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135月至20142月,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42月至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