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1-09-15 09:48:57      文章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

2021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持续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各地查处的六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民警赵利军、反恐和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许志国借公务之机旅游等问题。2019年4月11日至19日,赵利军、许志国驾驶警车前往山西、陕西出差过程中,前往大槐树景区和延安枣园游览。2021年,赵利军还多次使用公务加油卡为其自有车辆加油。2021年7月,和林县纪委给予赵利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许志国党内警告处分。

二、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原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庞友公车私用等问题。庞友在担任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期间,多次乘坐公务用车参加非公务接待饭局。2019年8月24日,庞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6月,通辽市纪委给予庞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原教工委书记、教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青格勒图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以来,青格勒图在担任正镶白旗教工委书记、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长期借用管理对象车辆、收受礼金12万元及酒水、香烟等礼品。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正镶白旗纪委监委给予青格勒图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四、巴彦淖尔市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原党工委书记、主任恩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恩和在担任乌拉特中旗甘其毛都镇镇长,甘其毛都口岸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期间,多次收受礼品及礼金16.7万元、违规发放福利6.1万元、违规发放津补贴29.72万元、违规使用公车。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巴彦淖尔市纪委监委给予恩和开除党籍、政务开除处分。

五、兴安盟突泉县人民法院永安法庭庭长王立光在该院考核中弄虚作假等问题。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王立光为增加办案数量,提高结案率,授意书记员李某某采取复印、涂改已办结案件的民事起诉状、撤诉笔录等诉讼文书的方式,伪造民事立案撤诉案件共152件。在部分伪造案件中,以虚列人民陪审员的名义,套取补贴款9000元用于永安法庭购置洗衣机、冰箱等开销。2021年7月,突泉县纪委监委给予王立光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六、赤峰市红山区昭乌达派出所在出具消防安全监督检查证明材料工作过程中慢作为问题。2020年6月至11月,赤峰市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红山区分公司在办理办学许可证过程中,多次到昭乌达派出所办理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材料,该所一直以业务范围外为由不予受理,直到2021年1月才为该培训学校出具了消防检查意见书,昭乌达派出所对应由本所受理的业务久拖不办,损害了企业的合法权益。2021年3月,红山区纪委对昭乌达派出所通报批评;2021年5月,红山区纪委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该所所长孙稷鹏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六起案例,既有借公务之机旅游、公车私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享乐、奢靡问题,也有工作中弄虚作假、推诿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反映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等特点,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以上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全区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四风”,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滋生蔓延。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享乐、奢靡问题以及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要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整治在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各项工作中存在的不担当、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问题。要强化警示震慑,对节日期间发现的顶风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