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发布时间:2016-06-27 15:52:00      文章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