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至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信厅组织禁化武履约专家组,对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氰化钠、氰化氢及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草铵膦进行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考核。专家组对企业监控化学品履约保证体系、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的资料准备情况、产品分析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达到国家禁化武办生产特别许可考核标准。通过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应对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的能力。
8月4日至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信厅组织禁化武履约专家组,对内蒙古灵圣作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类监控化学品氰化钠、氰化氢及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草铵膦进行了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考核。专家组对企业监控化学品履约保证体系、接受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视察的资料准备情况、产品分析三方面进行了现场考核,达到国家禁化武办生产特别许可考核标准。通过监控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现场考核,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应对禁化武组织现场视察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