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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制定出台
来源:包头市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3-02-02 16:03:3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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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包头市制造企业实施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提高服务型制造整体发展水平,增强产业竞争力,推动包头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内工信消工字〔2019〕235号)要求,包头市制定出台《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申报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的企业必须立足制造、融入服务,优化供应链管理,深化信息技术服务应用,升级产品制造水平,提升制造效能,拓展产品服务能力,提升客户价值,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中实现制造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产业竞争新优势。到2025年,包头市力争创建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50家。

下一步,包头市工信局将依据各地区工信局(经信委)组织的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现场进行初审及确定推荐的企业名单,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择优评定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的企业,授予“包头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称号,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