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撬动作用,规范、高效运作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有力支持自治区重点产业和项目高质量发展,依据《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相关规定,经过公开遴选等规范程序,最终确定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
2025年6月12日,引导基金管委会办公室与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正式签约。此次签约标志着基金组建工作取得了关键性进展,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依法确立,专业化管理团队正式履职以保障基金规范运作,为引导基金后续高效投资运营、精准赋能自治区重点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