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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工信厅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时间:2025-07-31 11:40:3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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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3日,自治区工信厅正式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遗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是自治区首个系统性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标志着内蒙古工业文化保护进入规范化新阶段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遗产的开发、保护和利用提供了政策依据

《管理办法》分为六33条,对内蒙古自治区工业遗产的认定、保护管理、利用发展、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是明确价值标准采用“遗产价值+保存状况+管理水平3项一级指标和17项二级指标构成的评价体系,明确了认定标准。二是建立管理机制明确企业保护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完备的遗产档案,对遗产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对保护不力的遗产建立了退出机制。三是推动活化利用鼓励依托工业遗产建设工业博物馆、开发工业旅游项目、建设文旅消费场所等,提升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水平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