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机构遴选方案》等相关规定,经过公开遴选等规范程序,最终确定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引导基金受托管理机构,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母基金管理人。经多轮充分协商与细致沟通,双方已正式签署合伙协议。
本次合伙协议的签署,是自治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标志着内蒙古重点产业引导基金的组建工作迈出关键一步,为基金的规范运作和高效投资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动受托管理机构与母基金管理人加快推进母基金的注册、备案等设立流程,不断完善基金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管控,确保基金依法合规运作,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提供新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