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内蒙古立足“两个屏障”“两个基地”“一个桥头堡”战略定位,下大气力着力理顺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针对工业园区传统管理模式中政企不分、效率偏低、市场化运营能力不足等痛点,积极探索推行“管委会+公司”运营机制,推动工业园区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经营型”转变,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是强化政策支撑,厘清权责边界。2023年11月,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开发区管理制度改革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开展开发区“管委会+公司”改革,实行管理机构与运营机构分离制度,并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运营机构的职责边界,管理机构负责开发区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经济管理、投资促进、企业服务等工作,运营机构负责区域开发、基础设施建设、专业服务等工作,为开发区全面开展“管委会+公司”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是推行先行先试,认真总结经验。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开的原则,2024年,在乌海高新区、鄂尔多斯鄂托克高新区、包头昆都仑经开区开展“管委会+公司”试点,年底试点地区总结形成了典型案例经验。昆都仑经开区通过设立众联达投资公司,已承担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土地开发、招商引资等专业化运营职能,并按市场规律运作。乌海高新区通过设立高新工投集团,承担园区内基础设施项目开发、建设、运营等职能,2024年底,公司资产总额8.84亿元,利润总额0.91亿元,已成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建设者。
三是注重稳慎推行,开展分类探索。2025年,印发了《2025年工业和信息化工作要点》,明确要稳妥推进管委会+公司改革,鼓励各地自行探索改革方式。截至目前,全区已有30家工业园区开展“管委会+公司”改革,其中呼和浩特科技城开发区通过“管委会+公司”专业化运营,实现签约项目81个,累计盘活低效用地882亩、闲置楼宇近100万平方米。
下一步,内蒙古将持续深化“管委会+公司”机制改革,力争“十五五”期间实现全区二类以上工业园区全覆盖,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