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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政策简明问答
来源:内蒙古工信厅   发布时间:2022-01-14 10:04:1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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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经自治区政府2021年第2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方案》相关内容,现作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出台《方案》?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今后一个时期以风电、光伏等为主的新能源将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对新能源装备的需求巨大。内蒙古风能、太阳能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为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市场机遇。为加快发展与新能源开发相适应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制定了《方案》。

二、《方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规划“十四五”期间,形成年产800万千瓦以上风电整机及其零部件、400万千瓦以上太阳能电池及组件、360万千瓦以上储能装备、5000套以上燃料电池汽车电堆系统、800台套以上制氢及工业副产氢提纯设备、40万吨以上储氢设备生产能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三、《方案》明确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方向是什么?

提出了风、光、氢、储装备制造四条产业链的发展方向和技术指标。提升现有产能利用率。重点发展叶片、发电机、增速机、轮毂、主轴、定转子、法兰、轴承、控制系统等核心配套零部件,提高零部件区内配套能力。依托光伏材料产业优势,鼓励多晶硅、单晶硅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下游电池片、电池组件。积极引进光伏玻璃、背板、EVA胶膜、逆变器等项目,打造光伏装备制造全产业链。依托丰富的能源资源和氢能应用场景,强化氢能装备技术创新,发展电解水制氢装备、工业副产氢提纯装备、氢能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等装备制造业。

四、《方案》的主要任务包括哪些方面?

一是推动产业基地化布局。统筹产业基础、区位条件、资源要素等因素,集中布局新能源装备产业项目以及制造基地。

二是推动产业链条式延伸。大力培育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鼓励中小企业围绕大型骨干企业协作配套。

三是推动产业创新能力提升。鼓励引导企业加大引资、引智、引才力度,加大自主研发投入,扩大对外技术创新合作,持续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内生动力。支持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相适应的国内外先进技术成果在内蒙古实现产业化应用。

四是推动产业数字化发展。大力推进数字化改造,在焊接、喷涂等关键工序开展机器换人;鼓励企业利用大数据、云技术、5G应用,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新能源运、检、维基一体化基地。

五、《方案》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了哪些政策支撑?

一是加强要素保障。鼓励建设大型新能源“源网荷储”协同互动示范项目建设。鼓励产业链延伸,给予优惠电价支持;鼓励地区之间通过股权分配、税收分成等方式合作共建重大项目。

二是加强财税支持。对符合西部大开发和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享受相应税收减免政策。推动设立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业基金,对新能源装备制造项目,特别是延链补链、填补产业空白的关键零部件配套项目,给予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支持;对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给予分类奖励,对区内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上市的分阶段给予奖补。

三是加强创新支持。鼓励企业建设研发中心、技术中心以及新创建国家级、自治区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对认定为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的;对主导或参与制定新能源装备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区内新能源装备制造企业,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和补助。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精准招商,不断培育壮大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建立“链长+专班”服务模式,为项目提供全流程、全方位代办帮办服务。

六、如何保障《方案》的组织实施?

提出建立“一位自治区领导、一位厅局负责同志、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的“四个一”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职责,统筹推进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各盟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工作专班,抓好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建立跟踪调度机制,重大项目按月调度,重点工作按季小结,有关情况及时上报自治区。


政策原文:关于印发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