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能源局联合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铁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坚定不移地推动全区铁合金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振行业发展信心。《措施》主要就铁合金产业4条发展原则提出11项具体措施。
一、明确产能置换原则,鼓励提高产业集中度
铁合金产能置换是内蒙古自治区率先提出政策要求、促进铁合金产业有序发展的重要管理手段。在总体减量置换原则不变的前提下,结合产业发展规律和全区产业基础,《措施》重点围绕高端化、规模化、绿色化等发展方向,分别就“支持企业整合重组”“鼓励企业消纳清洁能源”“支持延伸产业链条”“实施差别化电价交易政策”“支持融资需求”提出明确要求。一方面,明确整合重组后不同规模的置换比例要求,并针对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产业链一体化企业内部需求项目提出无需产能置换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明确单体生产规模50万吨及以上、集团生产规模80万吨及以上的企业,以及能效达到标杆的铁合金企业,可不列入高耗能企业名单,且优先融资。《措施》支持方向十分明确,能够有效拉动铁合金企业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全区铁合金产业集中度。
二、明确研发经费奖励原则,鼓励产业技术创新
技术创新是铁合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全区铁合金产业科技研发实力已居行业前列,但仍存在参差不齐情况。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部分铁合金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经费投入相对紧张。《措施》从“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技术攻关推广”“支持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三方面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并对相关创新平台建设、新技术应用、高新技术企业、智能化改造项目给予产能置换政策优惠以及奖补资金,尤其是铁合金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连续5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奖补,体现了自治区对于铁合金产业技术创新的高度重视。因此,铁合金企业借力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引进技术创新人才,是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三、明确绿色发展原则,鼓励可持续发展
铁合金产业是典型的高载能行业,也是“十四五”时期自治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助力国家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措施》明确提出大力支持绿色发展,对符合节能量和节水量要求的节能技改项目,分别给予200元/节约1吨标煤、10元/节约1吨水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绿色供应链,以及能效领跑者、水效领跑者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同时,明确提出支持资源综合利用,鼓励铁合金企业余热余气余压发电,与化工、建材等行业及社会协同融合发展。《措施》提出了铁合金产业绿色发展的衡量标准和奖补政策,为企业实现绿色转型可持续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
四、明确产业准入原则,鼓励高质量发展
《措施》与《关于提高部分行业建设项目准入条件规定的通知》(内工信原工字〔2019〕45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目发展管控目录》(内发改环资字〔2022〕1127号)基本保持一致,严把铁合金产业准入条件,保持新建(改建、扩建)矿热炉须30000KVA以上并配套余热、余气、余压等综合利用设施的准入门槛,新增“废渣须全部综合处置”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两项准入条件,对环保和能效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推动全区铁合金产业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