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修订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管理办法》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在自治区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的企业。《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12月制定以来,共认定示范企业36家,认定数量逐年提升,有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加强暂行、试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通知》(内司通〔2024〕31号)要求,我厅组织开展修订工作,在《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实施过程中,相关企业、专家提出的建议,对《内蒙古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中的基本标准、申报材料、评价指标等内容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管理办法》。
二、什么是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在自治区制造业重点领域具有关键核心技术及产业化突出成果,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管理办法》共五章23条,包含总则、认定、工作程序、示范企业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第一章总则,共4条。主要内容包括办法制定的依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定义和认定评价管理单位等。
(二)第二章认定,共3条。主要内容包括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和认定基本标准。
(三)第三章工作程序,共5条。主要内容包括示范企业的认定申请流程、所需材料、评审及认定。
(四)第四章示范企业管理,共8条。主要内容包括对示范企业的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和相关管理制度。
(五)第五章附则,共3条。主要内容包括遵守保密规定、办法的解释主体和实施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