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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宣传贯彻《食盐专营办法》 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行
来源:盐业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8-09-20 00:00:0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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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宣传贯彻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依法履行食盐专营管理职责,推动盐业行业健康稳定发展,9月17日,自治区经信委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宣传贯彻《食盐专营办法》培训班,自治区经信委副主任荆玉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来自全区各盟市盐业主管部门、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各盟市食盐定点批发企业领导和相关负责同志近80人参加了培训。

培训班上,中国信通院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中心许长帅同志介绍了《食盐专营办法》的修订背景,并逐条解读了《食盐专营办法》的条款。国家工信部消费品司陈钦正同志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分析讲解了《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定点批发企业规范条件》及规范条件管理办法。全体代表认真聆听了《食盐专营办法》和《规范条件》,并就依法监管盐业市场、换发许可证和盐业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座谈和讨论,徐长帅和陈钦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代表提问。

荆玉林指出,新修订的《食盐专营办法》,充分体现了国家盐业体制改革精神,是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供应安全为核心,推进盐业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解决食盐产品供给质量不高,供给效率低下问题,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人民群众高品质消费的需求。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履行好改革过渡期食盐监管职责,认真落实盐业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荆玉林指出,落实《规范条件》的核心目标是提高企业的自身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培育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各盐业企业要认真研读文件核心精神,用《规范条件》规范自身生产经营行为,重视自身经营能力建设,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响应国家“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上持续发力,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需要。

荆玉林强调,《食盐专营办法》作为盐业行业专营管理的一部重要法规,我们大家有责任、有义务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各地要加大《食盐专营办法》的宣贯力度,同时也还要加强健康用盐、科学加碘等知识的宣传,正确引导百姓消费,以百姓认可、群众满意凸显盐业体制改革成效,开创我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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