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518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开发区字〔2019〕371号 |
成文日期 | 2019-08-23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各盟市财政局、工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财政局、工信局:
为规范和加强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工业园区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内政发〔2015〕126号)、《内蒙古自治区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内政发〔2018〕4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升级扩区评价办法》(内政办发〔2017〕178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共同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2019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