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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5185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发〔2022〕126号
成文日期 2022-07-20 公文时效 有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7-20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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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2021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委发布《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自治区工信厅会同相关部门依据国家办法精神,对《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化工函〔2021188号)进行了修订。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评分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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