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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45010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7-16 公文时效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66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07-16 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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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信提案字〔2020〕8号


郑盾尼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氢燃料车辆推广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新能源汽车产业是我区汽车制造业发展的重点,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早在2014年就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自治区工信厅、发改委等部门,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信厅,全面负责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氢燃料车辆推广的”的提案,我们表示支持。氢燃料电池将氢氧化学能转化成电能的发电装置,产物为电、热和水,应用是零排放的,且我区资源禀赋,工业副产氢总量位居全国前列,制氢成本低、氢气纯度高,发展氢能源产业得天独厚。氢燃料汽车是我区重点推广应用的新能源汽车,也是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发展氢燃料产业,我区处于刚刚起步阶段,推动将工业副产氢提纯制氢相关产业发展,既能解决其清洁利用的问题,又可提供高品质氢源,还为我区石化企业提供了转型机会。目前我区支持相关企业探索清洁制氢和碳捕捉技术的应用,带动产业链发展和工业附加值提升。在技术方面,我区将积极引进国内氢能汽车关键材料、核心零部件等关键技术,同时也培育了一批电堆、系统、关键附件配套厂家,不断完善产业生态。


感谢您对我区氢燃料汽车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0年4月27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乔洋


联系电话:0471-482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