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5965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1〕3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13 | 公文时效 |
包头市政府: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白凌云提出的第609号“关于深化优化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推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工信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抓智能制造促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为促进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将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作为重要抓手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相继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遴选出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推广性强的智能制造示范项目,包头市部分装备制造多个项目也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对我区装备制造业生产工艺、管理服务水平提升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装备制造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产业,包头作为自治区装备制造业重要集聚区,产业体系完整、配套能力较强。下一步,自治区将持续推进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智能化改造,并将包头市作为自治区智能制造应用推广的重点地区予以培育和支持,加快包头市产业转型升级。
二、推动我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加大自治区首台(套)政策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持,积极推动自治区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的保险补偿工作,鼓励企业开展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新产品的研发创新。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的核心是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激发保险功能,以市场化方式分担用户风险,加快推动装备制造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
每年我区开展一次技术装备首台套、关键零部件首批次产品认定和保险补贴专项工作。鼓励包头市装备企业研发创新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新产品申报首台(套)专项。
2021年5月31日
签发人:李仲开
答复人:李 嘉
联系电话:0471-4825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