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5885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2〕9号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公文时效 |
自治区能源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奇飞云代表提出的第495号建议由工信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按照自治区党委批准的工信厅职能,工信厅负责研究拟订全区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解决电力市场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近年来,随着电力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深化,自治区电力市场交易规模稳步扩大,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体量也逐步增加。
一、新能源参与蒙西电力市场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要求“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和“适应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需要,进一步放开各类电源发电计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文件要求“各地执行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电量继续按现行价格机制由电网企业收购,用于保障居民、农业用户用电,有剩余电量且暂时无法放开的地方,可将剩余电量暂作为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购电电量来源”。自治区工信厅按照国家有关发用电计划和电力市场交易各项要求,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中长期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工信经运字〔2021〕472号),明确保量保价的优先发电计划用于保障全部居民农业用电、部分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用电,其余新能源发电量全部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已经实现除2015年以前投产的无补贴风电项目、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扶贫光伏项目以外的所有新能源发电均参与电力市场。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国家确定的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市场交易试点的情况和推开此类项目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要求,研究制定蒙西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的办法;充分借鉴国网、南网开展绿电交易的经验,根据蒙西地区新能源发电情况和电力用户绿电消纳的诉求,研究探索适合自治区经济发展的绿电交易模式。
二、低碳、零碳工业园区情况
目前,经自治区工信厅、自治区能源局一致研究并通过正式文件回复,同意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包头市、通辽市的6个园区作为低碳、零碳示范园区试点开展建设工作。今后,自治区工信厅将与自治区能源局密切配合,结合各示范园区建设发展情况,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低碳、零碳园区推广,增加新能源消纳途径。
2022年5月18日
签 发 人:李仲开
答 复 人:刘祚君
联系电话:0471-4825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