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582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11 | 公文时效 |
自治区发改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马得好代表提出的《关于呵护民营企业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根据我厅职能,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中小企业是推动创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90%以上的民营企业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与民营企业互为主体。我厅在推动中小企业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方面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推动政策落实
一是制定《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从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技术创新等九个方面加大助企惠企力度。二是充分发挥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督促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抓好助企纾困政策落实。三是通过“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利用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蒙企通”等形式开展政策宣贯,累计推送政策信息6万多条;2023年已举办宣贯活动20余场,服务企业2000余户。四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为企业与金融机构建立有效对接渠道。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对接中小微企业需求,与金融监管局、商务厅联合开展“走万企 提信心 优服务”活动,通过建立完善名单共享机制、多方发力联合推动与典型宣传。
二、加强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目前我区国家示范平台11户、国家示范基地7户,自治区示范平台96户,示范基地47户。在解决中小企业共性需求,畅通信息渠道、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创新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发挥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服务功能。目前,平台集聚服务机构2197户,服务产品5014项,注册用户15.9万户,组织带动优质服务资源,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有保障”的服务。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一是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我区建立省级领导同志包联清欠工作机制,对拖欠账款实行台账管理分类推进。2023年清偿化解11.98亿元。二是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对各盟市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和政策环境情况开展评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的效果逐步显现。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坚持助企纾困与激发活力并举,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优化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机制,强化成员单位协同发力、协作落实。二是推动国家、自治区惠企政策落地落细。在现有政策包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相关政策,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广泛深入开展宣讲活动,努力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学懂弄通用好政策,大幅提高政策的知晓度、覆盖面。认真抓好政策落实,压实各方面责任,切实让中小微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三是进一步优化中小企业服务。坚持培优与纾困并举,深入开展调研、服务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开展“专家助企”活动,全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难题。持续完善大中小融通创新、数字化赋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等服务机制,推动建立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服务平台网络为支撑、广大社会化服务机构为补充的服务体系,全面助力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
2024年4月16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答 复 人:马国银
联系电话:0471-4826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