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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58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9-11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9-11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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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阿拉善左旗敖伦布拉格产业园列入高载能低排放绿色产业示范园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建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绿色发展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碳达峰碳中和重要决策部署,我厅在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中,主要开展化工园区认定和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工作。

一、化工园区认定方面

为优化我区化工产业布局,规范化工园区建设,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促进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负责,组织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交通运输、公安、住建八个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分别对化工园区认定过程中涉及的设立、规划、布局、产业发展、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查。一是地里边界和管理主体明确,基础设施和管理体系完整的工业区域,包括专门设置的化工园区以及在各类开发区或其他工业园区内相对独立设置的以化工为主导的产业园或集中区两类。二是具体认定可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园区评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内工信发〔2022〕126号)规定认定化工园区。具体包含21项评价指标和评分内容等。

二、绿色工业园区创建方面

为加快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形成规范化、长效化机制,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引导工业园区按照绿色制造体系标准开展创建绿色工业园区。一是对具有法定边界和范围、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工业园区,且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的工业园区组织开展创建评价工作。二是绿色工业园区是指将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贯穿于园区规划、空间布局、产业链设计、能源利用、资源利用、基础设施、生态环境、运行管理等过程,全方位实现绿色低碳和循环可持续发展的工业园区,是绿色工厂和绿色基础设施集聚的平台。三是绿色工业园区创建具体依据《绿色工业园区评价要求》开展相关评价工作。内容包含园区环境质量标准、完成国家或地方政府下达的节能减排指标、重点企业100%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情况、园区内企业是否建立并有效运行4体系等评价指标情况。

您在建议中提出将阿左旗敖伦布拉格产业园确定为内蒙古自治区高载能低排放绿色产业示范园,因此项工作不涉及自治区工信厅工作职责,如需开展化工园区认定或者绿色工业园区创建,请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申报即可。

2024年4月29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承 办 人:冯  晔

联系电话:4826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