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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860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4〕47号
成文日期 2024-09-26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9-26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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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轶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现代煤化工和新能源耦合发展,让内蒙古自治区传统能源+新能源1+1大于2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为推动现代煤化工产业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鄂尔多斯市建设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的指导意见》(内政办发〔2022〕91号),引导开展绿电、绿氢与煤化工结合示范,促进现代煤化工产业低碳化发展。二是为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和高值转化,加快风光制氢氨醇项目建设,促进化工产业与新能源产业融合发展,我厅已经研究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氢氨醇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即可印发。三是自治区能源局、应急管理厅、工信厅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内能源油气字〔2024〕126号),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为我区绿氢规模化发展提供了有利空间。

2024年6月4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姜丽

电  话:0471-48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