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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86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4〕49号
成文日期 2024-09-26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5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9-26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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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建设内蒙古氢能管网加快打造国家绿色氢源保障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氢能产业发展及标准体系建设,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标准规范,抢抓氢能产业发展关键机遇期,促进自治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自治区能源转型升级。一是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工信厅、应急管理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的通知》(内能源油气字〔2024〕126号),允许在化工园区外建设可再生能源电解水制氢项目和制氢加氢站,解决了制约氢能发展的政策问题,对我区氢能产业规模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二是自治区能源局会同工信厅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可再生能源制氢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内能源科技发〔2024〕1号),规范了绿氢制、储、运、充装等环节安全风险管控,明确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保障了绿氢产业安全发展。三是我厅研究形成了《内蒙古自治区绿色氢氨醇产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从园区设立、建设标准、评估认定、园区管理等方面规范绿色氢氨醇产业园区建设管理,着力加快风光制氢氨醇项目建设,促进绿色氢氨醇产业高质量发展。目前已上报自治区政府,待审定后即可印发。

2024年6月4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姜丽

电  话:0471-482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