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5-0530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建议字〔2025〕27号 |
| 成文日期 | 2025-10-27 | 公文时效 |
李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有关部署要求,以新能源汽车产业为抓手,全力抓项目、促推广、强保障,有力推动新能源产业集聚发展。自治区工信厅围绕职能职责,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加快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2025年工作要点。印发了《2025年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发展工作要点》,从鼓励做大企业规模和研发创新、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淘汰老旧车辆等8个方面提出年度任务和推进举措。其中,鼓励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煤矿煤场、民航机场及特殊监管区域等运输场景开设绿色专用通道;引导区内单位和企业积极制订新能源汽车技术、测试、检测和安全等标准;支持和鼓励2025年底前淘汰国三老旧柴油营运货车和中小型厢式配送货车,2027年底淘汰国四重卡;鼓励行业大型企业争创环保绩效A级,设置新能源重卡路权优先公告。
二是产业支持政策。为打造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做大做强,经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接,将支持企业在国家新能源汽车整车产品公告中列入新车型,鼓励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新能源重卡推广应用,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整车配套项目在自治区投资建厂等具体支持政策,列入了《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坚持稳中求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目前已征求完成相关单位的意见,待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开展政策兑现工作。
三是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技术条件的新能源重卡充换电站项目建设,鼓励各盟市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需求趋势,超前布局建设城区充电桩。自治区工信厅已于4月23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自治区范围内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进行补助,引导和带动全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及推广应用发展。目前,自治区工信厅正在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基础建设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
四是推动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升级。加快发展智能网联汽车,统筹推进鄂尔多斯市“车路云一体化”试点建设和示范应用,加快推动新能源无人驾驶重卡汽车在鄂尔多斯市、包头市互联互通。目前,自治区工信厅已完成《内蒙古自治区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试点管理办法(暂行)》起草,已完成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后续,自治区工信厅将尽快联合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印发执行。
五是开展产业链招商。立足自治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创新发展,加快推动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引资工作。依托包头市产业基础,积极引进动力电池、电驱动、内外饰件、轮胎等企业,推动北奔重汽与行业头部企业深化供需合作,降低零部件配套成本。
下一步,自治区工信厅将围绕我区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动延链、强链、补链招商引资工作,搭建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畅通产业发展通道,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促进节能减排,持续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感谢您对自治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关心和支持!诚挚地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
2025年6月25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答 复 人:白雪峰
联系电话:0471-486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