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办理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5-0531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建议字〔2025〕36号
成文日期 2025-10-27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5-10-27 10:38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姚宏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政策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自治区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发展建设,大力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在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搭建产业转移对接平台等方面下功夫,进一步提升了园区承载能力和水平,助力其打造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增长极。

一、关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方面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高水平工业园区创建行动方案》,我厅围绕做大做强产业集群,持续改善我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条件,重点对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固废渣场、集中供热、管网管廊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给予支持。2018年以来,利用工业园区专项资金累计支持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项目4个、金额3040万元,进一步提升了园区的承载能力,为招商引资提供了基础性支持。

二、关于产业转移支持方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决策部署,自治区立足区域禀赋特点和战略定位,有序承接产业转移,2025年6月10日,成功举办了2025中国产业转移发展对接活动(内蒙古),依托内蒙古“政策+绿电+资源”叠加优势,围绕新材料、新型化工、现代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智算等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建设,搭建承接产业转移合作交流平台,吸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项目集聚,形成上下游协同的产业链生态,一批体量大、能级高、带动性强的优好项目签约落地,其中亿元以上签约项目145个。

三、关于用地扩区方面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2018年版)>修订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厅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开展了《目录》修订工作,统筹考虑现阶段开发区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建设空间,科学、合理确定开发区面积,支持锡林郭勒白音华经济开发区按需扩区3.8平方公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已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复审。

2025年6月30日

签 发 人:王金豹

答 复 人:史慧敏

联系电话:0471-486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