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749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提案字〔2024〕26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3 | 公文时效 |
邹本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深化区内产业配套协同助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结合工信厅职责,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顶层设计
为加快推进自治区新型工业化进程,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自治区工信厅联合教育厅、科技厅印发了7个配套行动方案。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提出,立足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加快培育和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和国家重大生产力布局,按照集群规模实力、创新能力、先进制造能力、产业发展生态等先进制造业目标要求,重点建设呼和浩特乳制品、包头稀土新材料及应用、鄂尔多斯现代煤化工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在集群创新这方面,一是建设高水平协同创新平台。加强集群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在乳制品、稀土新材料及应用、硅晶新材料、现代煤化工等先进制造业集群,优先布局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面向集群创新需求,支持集群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产业创新联盟,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加强集群检验检测、试验验证、认证认可等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建设企业主导、产学研融的集技术集成、中试熟化、工程化试验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中试验证基地。推动集群内大型设施开放共享。二是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协同创新。瞄准先进制造业发展方向,制定集群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路线图,明确引资引技引才重点。支持集群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自治区科技项目。支持集群龙头企业联合配套企业开展协同研发、设计、制造,构建集群专利池,“串珠成链”加速创新产品开发与迭代升级。三是促进创新技术成果应用转化。加强集群科技企业孵化器、专业化众创空间等技术创新服务机构和技术交易市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等建设,强化科研成果就地转化。发挥集群牵引示范作用,促进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支持集群依托核心技术和主导产业,开展产业链纵向延伸和跨行业跨领域横向扩展,衍生发展新技术新产业。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落实自治区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统筹利用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引导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一)高端化发展方面。对投资5亿元及以上且竣工投产的制造业重点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实际贷款利息的30%给予一次性贴息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和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和自治区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于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完工的制造业技术改造项目,按照当年技术改造设备投资的20%。
(二)智能化发展方面。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对列入自治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试点的盟市,给予5000万元奖补。对列入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盟市,给予5000万元奖补;按照首版次软件取得知识产权或证书规定期限内截至申请时的实际销售总额的20%给予补助;对企业新开发的工业软件(工业APP),按照研发该产品实际投入金额的20%给予补助。
(三)绿色化发展方面。对年节能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每节约1吨标准煤给予200元奖补;对大数据中心电源使用效率(PUE值)首次降低到1.3的,按照技改投资额的10%奖补;对年节水量5万吨以上的节水技术改造项目(包括打捆项目),按每节约1吨水给予10元补助;对新建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量1万吨/年以上的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进行工业固废和再生资源高端化、绿色化、循环化利用项目,按每综合利用1吨给予10元补助;再生资源中废塑料、废纸回收加工利用量在1千吨/年以上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补助;对自治区低碳示范园区、零碳示范园区给予奖补。
(四)创新发展方面。对新创国家级、自治区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对新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国“质量标杆”企业,对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一次性研发经费补助;对列入《内蒙古自治区新技术产业化应用指导目录》的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在自治区内实现转化应用的项目,按实际完成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补;对按新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注册申请获批或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给予一次性奖补。
(五)市场主体培育方面。对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补;对引导和推动自治区制造业企业扎根所属细分行业产品“精耕细作”,专注于细分行业产品创新、质量提升和品牌培育,对认定为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奖励100万元,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的企业奖励200万元。
(六)工业园区建设方面。支持工业园区供水、供热、供气、消防、污水处理、固废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对综合实力考核评价前3名和招商引资、亩均效益、税收贡献、争先进位、科技创新等单项指标考核评价前3名的工业园区给予资金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落实自治区推进新型工业化“1+7”政策体系,坚持项目为王导向,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开展精准招商,加快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推动自治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自治区工业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4年5月20日
签发人:王金豹
答复人:李淑华
联系电话:0471-4826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