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576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提案字〔2024〕36号
成文日期 2024-09-23 公文时效

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91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9-23 15:58  
字体:[ | | ] 分享到:
打印本页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我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出的“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家庭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建议,我厅表示支持。为促进汽车消费,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商务厅、工信厅、财政厅、公安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于今年4月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汽车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明确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报废本人名下的非营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或报废2018年5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非营运新能源乘用车,并于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自治区各盟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汽车销售机构购买乘用车新车,可申请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金额9000-12000元。

贵委提出的“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充电桩”的建议,我厅表示支持。为加快自治区城镇充电设施建设,提升充电服务保障能力,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于2023年4月印发了《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要求各盟市编制充电桩建设三年规划,对充电桩建设数量、建设时序、空间布局、建设地点作出科学规划安排;简化报建手续,提供便捷的配套电网建设(改造)服务;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对新建居住社区、公共建筑以及公共建筑改(扩)建等区域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做了明确规定。

贵委提出的“鼓励车企加强技术研发,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建议,我厅鼓励企业加强产品研发,形成核心竞争力。在氢能汽车商业化方面,北奔重汽集团于3月19日向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成功交付了首批15辆氢能源重卡,标志着氢能汽车在全区乃至国内首次实现了批量化商业运营,创建了绿氢循环应用样板。在新能源轻卡产业化方面,北奔重汽集团于3月29日举办了新能源轻卡产品发布及交付仪式,实现了全区商用车产品线向下延伸“零”的突破。在新能源乘用车量产方面,奇瑞汽车鄂尔多斯分公司拟于近期举办内蒙古奇瑞新能源乘用车(星途追风混动版)首台车下线仪式,全区新能源乘用车产业将步入规模化发展进程。

贵委提出的“加强重点领域推广,完善监管和保障体系”的建议,此项工作我厅正在协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按照工信部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鄂尔多斯市入选试点城市,主要围绕四点任务:一是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开展新能源重型货车推广应用,加快老旧车辆报废更新为新能源汽车,加快推进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二是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加快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等领域融合发展;三是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电网络建设布局,加强公路沿线、郊区乡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际快充网络建设;四是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完善政策支撑体系,建立健全新能源汽车和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监测体系,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贵委提出的“将新能源推广车辆的目录扩展到新能源机械产品。新能源机械同新能源车辆同样具有减碳效果,将新能源装载机增加至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补贴目录》及新能源推广任务清单中”的建议,因新能源机械产品不属于汽车门类,不能纳入汽车行业管理,截至目前,自治区没有出台过《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补贴目录》。

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区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

2024年5月28日

签发人:王金豹

答复人:乔洋

联系电话:0471-48264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