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4-0580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提案字〔2024〕75号 |
成文日期 | 2024-09-24 | 公文时效 |
雪梅委员:
《关于加快我区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已收悉,我厅围绕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工作,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强化顶层设计,规范园区管理和服务,发挥工业园区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持续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开展工业园区优化改革
一是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3〕73号),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提高工业园区分类标准,不增设管理机构,并明确了每个旗县区(市)的开发区原则上不超过1家,一个旗县区(市)内有多个片区的实行“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全区调整为83个工业园区。其中,一类工业园区33个,增加3个;二类工业园区23个,减少2个;三类工业园区27个,全部为新增。三类园区原则上不设管委会,总体工业园区管委会不增加。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审核公告目录》(内工信园区字〔2024〕87号),明确了各工业园区主导产业,推动产业集中集聚集群发展。
二是修订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72号),规范工业园区分类,明确了工业园区设立、调区、扩区、变更名称的条件及审批流程。合理规范安排开发用地及规划各类功能分区,制定入园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合理规划配套用地等。
三是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园区发展水平考核评价办法》(内政办发〔2023〕76号),树立了高质量发展导向,激发工业园区发展积极性,推动工业园区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高质量发展。今年,我们按要求开展了2023年工业园区考核评价,评选出了18个高质量发展工业园区,下达了1.65亿元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断提升工业园区承载力。
二、培育先进制造业产业链和产业集群
2023年4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产业集群产业链实施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33号),推进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全面提升产业链创新水平,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压实要素服务保障责任,提出在全区建设8大产业集群和16条产业链,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推进产业链建设的整体合力。2024年4月2日,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行动方案》,立足自治区八大产业集群,重点建设呼和浩特乳制品等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到2027年,建成1个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3个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9个自治区级先进制造业集群。
三、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我厅印发实施了《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行动方案》,围绕梯度化培育优质中小企业等八个方面提出23条具体举措,支持优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今年年初,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内政发〔2024〕6号),在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等方面给予资金奖励和奖补。
二是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我厅严格按照《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2022-2025年)》开展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区共认定自治区级创新型中小企业113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460户,培育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7户。
四、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企业创新发展,《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中明确提出了“支持产业和企业技术创新”,实施科技突围工程,对获批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自治区级制造业单项冠军、自治区认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小巨人”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资金奖励和奖补。
2024年8月23日
签发人:王金豹
承办人:卢 焱
电 话:0471-482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