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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36868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1〕105号
成文日期 2021-04-09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 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4-09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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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批准,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48

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重大安全隐患

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着力查找和解决当前民爆行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在深入开展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基础上,结合《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在全区民爆行业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从根本上消除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行业安全监管效能,全力推动各项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区民爆行业推进产业升级、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重点排查产能集中度高、生产任务饱满的重点盟市和企业,督查内容包括:

(一)民爆生产、销售企业方面

1.《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089-2018)的落实情况。

2.《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WJ/T9092-2018)的落实情况。

3.涉及重点监管工艺的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功能投入使用情况。

4.硝酸铵、亚硝酸纳等危险性原材料入库、存储、出库、使用全过程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

5.工业炸药、工业雷管成品生产、销售、储存合法合规情况。

6.现场混装车GPS定位监控系统、危险品工房、库房视频监控系统、防入侵报警系统运行情况。

7.杜绝超员、超量、超产、超时的执行情况。

8.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情况。

9.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是否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0.安全联锁系统是否有效并定期进行有效性验证,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投用情况。

1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2.是否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3.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及制度执行情况。

14、民爆销售企业库房是否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民用爆炸物品,是否存在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等情况。

(二)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方面

1.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及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2.民爆行业主管部门“一级查一级”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设情况。

3.监管执法情况。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方案》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庞禹东副厅长

成 员:沈鹏、张宏、卢岩、沈国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民爆处。

四、工作步骤

本次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阶段(20214月10日至2021430日)各盟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专项行动检查和自查工作组,结合检查内容和企业实际情况,从严、从细、从实做好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开展自查和对旗县区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督导检查。各民爆企业要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治主体责任,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本企业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施设备、现场作业、环境条件、人员素质等)进行全覆盖排查,查找重大安全隐患。

(二)治理阶段(202151日至2021520日)各盟市行业主管部门对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紧盯不放,限期整改。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重大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确保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停产整顿。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521日至2021620日)。各民爆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针对各个安全风险点,要有企业领导亲自带队定期组织开展综合性、专项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实行从业人员岗前交底、自查报告制度,建立完善排查治理台账,实现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同时建立安全隐患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企业重点管控安全隐患范围,对出现重点管控的安全隐患,倒查相关人员责任,严肃处理,促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控制安全风险。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查一级,逐级督促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指导各民爆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二)务求取得实效。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全面覆盖、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民爆企业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区,要认真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绝不放过。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整改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民爆企业,该整改的整改、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绝不姑息迁就。对发现的典型违法违规问题,要在适当范围内进行通报,举一反三,以儆效尤。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盟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信息的反馈,确定联络员,做好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报送工作。请分别于每阶段结束后和6月25日前将专项工作方案和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报送至民爆处。

联系人:沈国强,电话:15148017800;

邮 箱:49301298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