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我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区中小企业专业化水平和能力,特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