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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0-09-28 公文时效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期间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09-28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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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工信民爆字〔2020〕284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全区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信部和自治区安委办《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内安委办明电〔2020〕10号)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落实好安全监管职责,认真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要充分认识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复杂性,认真做好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工作。要督促民爆生产、销售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人,贯通到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各企业要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自查工作,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扎实开展排查治理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思想,督促企业强化安全教育培训,针对近期发生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行事故分析和防范教育等工作。要按照“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民爆行业存储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督促企业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要求,逐条对照、逐条检查,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企业要突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加强节日期间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

三、合理安排组织生产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企业合理均衡组织生产,严禁“超员、超量、超时、超产”组织生产。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库存产品的流转速度,减少库存量,严禁超量、超许可品种、代存储民爆物品,严格落实出入库等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加强各环节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要加强对保卫及押运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丢失和被盗案件发生。节日期间不需要使用的民爆物品储存库房,企业要全部自行组织封库。

四、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管理,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等制度,确保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要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的保障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或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妥善应对和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影响,确保全区民爆行业平安发展、和谐发展、健康发展。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