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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36728 主题分类 其他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原工字〔2020〕296号
成文日期 2020-10-19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召开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10-19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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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严肃产能置换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原〔2018〕57号)文件精神,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审核项目产能置换方案,防止弄虚作假,消除新增产能隐患,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照国家听证制度的有关规定,组织召开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按照《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商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在门户网站发布内蒙古博源迎新玻璃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听证会公告的函》,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详见附件1)的合法性、合规性,以及置换指标的真实性情况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0月30日9:3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富力万达文华酒店三楼陕西厅。

三、听证组织单位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主持人(1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

(二)听证记录人(1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

(三)听证陈述人(1名):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安排。

(四)听证监督人(1名):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邀请。

(五)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代表,及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行政管理机关代表。

(六)听证代表(15名):

1.利害关系人代表:自愿报名,不超过5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2.社会普通公众代表:自愿报名,不超过4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3.行业专家:名额5名,其中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推荐2名,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商内蒙古工业和信息化厅推荐3名。

4.法律工作者:名额1名,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邀请。

(七)旁听人:自愿报名,不超过5名,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时,采用随机选取方式产生。

(八)其他人员:产能指标转出地省级主管部门1名(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邀请)、项目单位代表1-3名。

五、报名时间、期限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10月23日18:00后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在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下载本公告附件2的申请表格,填写后传真或发邮件至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请务必同时发送至下面两个邮箱)。报名者请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格载明的个人信息(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理由(此项旁听人不用填写),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的,还应当填写所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办公场所等基本情况。

报名联系人:王勇、张标(中咨公司)

电 话:17710598390 13811419306

传 真:010-68485821

邮 箱:919583833@qq.com

zhangbiao@ciecc.com.cn

六、听证会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应在听证会前熟悉听证事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置换指标的真实性等提出意见和建议。所提意见和建议应当说明依据和理由,并在听证会上提交。

(二)听证参加人应当遵守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

(三)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有影响听证会正常召开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1.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

         2.听证会报名表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内蒙古博源迎新科技有限公司优质特种玻璃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产能置换方案.docx

附件2听证会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