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43713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5-27 | 公文时效 |
为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数据信息填报及审核工作,及时、准确了解担保业务情况,实施好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数据信息填报及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工信企业函〔2021〕9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信息报送和审核工作是实施好小微企业担保业务降费奖补政策的依据和基础,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尽职,要指定专人负责业务数据信息审核工作,并明确审核要求和审核责任。
二、各盟市作为首审部门,要履行首审部门数据信息审核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所辖区域内融资担保机构填报的业务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后,方可提交上级部门。
三、各盟市月度业务数据信息的首审工作于次月15日前完成。
四、请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数据信息审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抽查、第三方审计、金融机构对账或要求担保机构补充有关佐证材料等方式,确保报送数据准确、真实。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数据信息填报及审核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联系人:张小春
联系电话:0417-4825146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