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5335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公文时效 |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和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厅安全〔2018〕77号)要求,内蒙古日盛集团有限公司察右中旗柯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蔡家源和国能乌海硝铵有限责任公司韩晋忠、杨丽娟、李东航、张杰、余倩、冯鹏、闫志刚经安全生产知识测试、管理能力考核并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相关培训考试适时开展),确认蔡家源等八人考核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6日至13日,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办公楼1806房间。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30分至5点。受理电话为:0471-6946443。
特此公告。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