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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5968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1〕277号
成文日期 2021-08-17 公文时效

关于在民爆行业中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08-17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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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新《安全生产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自治区安委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通知》(内安委办〔2021〕41号)要求,现就民爆行业开展宣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安全生产法》实施的重要意义

新《安全生产法》立足于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向往,着眼解决影响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转化为法律规定,增加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等内容。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

二、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谋划,制定学习宣传工作方案。要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增强学习宣贯工作的实效性,确保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层层推进、项项落实。自治区工信厅将新《安全生产法》列为年度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培训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对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民爆企业宣贯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三、广泛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传工作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把新《安全生产法》列入普法工作重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扩大新《安全生产法》的社会知晓度。通过组织培训、安全生产自愿者服务、安全知识竞赛、制作宣传栏、印制宣传单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工作法律氛围。各民爆企业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培训工作,将学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作为今后一段时间企业和班组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使每一位职工充分了解、掌握和运用新《安全生产法》,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增强遵守新《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

四、督导民爆企业及时开展自查

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督导辖区内民爆企业对照新《安全生产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梳理,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及时修订完善企业内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查找整改自身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和法定要求,不断提高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