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1-65541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科电字 〔2021〕365号 |
成文日期 | 2021-10-20 | 公文时效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揭榜挂帅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动我国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1〕23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任务内容
揭榜挂帅工作聚焦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基础、重点产品、公共支撑等3类创新任务,发掘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优势单位,突破一批人工智能标志性技术产品,加速新技术、新产品落地应用。(任务详见附件)
二、推荐条件
(一)揭榜申报主体包括从事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和应用服务的相关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
(二)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
(三)每个主体申报不超过1个项目。已列入前期揭榜优胜项目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主体可通过系统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需盖章)报送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
(二)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工智能相关行业组织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个;中央企业集团和部属单位不占属地指标,可直接报送,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
(三)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项目信息的采集、初评、遴选,对拟推荐的项目出具推荐意见,并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推荐意见及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OA系统报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纸质版一式两份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或专人送达)至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得通过普通快递寄送或互联网邮箱发送。
(四)请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工作,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好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电子处
赵义轩 0471-3595650
附件:2021年人工智能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申报指南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