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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1-67234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消工字〔2021〕382号
成文日期 2021-11-17 公文时效

关于提高疫情期间食盐应急供应能力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1-11-17 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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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确保疫情期间食盐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内蒙古蒙盐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盐集团)要加强形势预判,加大食盐社会责任储备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形势预判,提前安排部署

针对阿拉善盟、锡林郭勒盟、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等地新冠肺炎疫情的发展,蒙盐集团要充分认识疫情蔓延可能对食盐供应安全的不利影响,要坚决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提前安排部署,在保障政府食盐储备数量的基础上,适度提高企业社会责任储备量,保障食盐供应安全。

二、强化动态监控,落实兜底责任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的发展,积极应对可能会出现的食盐生产停顿、运输不畅及食盐商超零售网点配送效率下降等问题,提前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食盐兜底保障责任。同时,重点针对食盐生产、储备、运输、供应等环节,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工作。

三、加强主动作为,提升服务水平

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盐品调运,密切信息沟通,加强库存管理,蒙盐集团作为自治区食盐供应主渠道,要确保我区食盐储备充足、供应安全、市场有序、价格平稳。针对疫情期间食盐调运配送不畅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确保特殊时期我区食盐市场供应安全。

                        2021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