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