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2〕1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对照文件中规定的申报条件,认真准备相关申报材料(申报书、推荐表模板见附件),于2022年2月9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发至邮箱。
联系人:郭子义 0471-4825709
邮 箱:jxwyxj1450@163.com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督查激励工作的通知》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