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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062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2〕61号
成文日期 2022-02-15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2-15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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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安全发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2月15日

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四五”安全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民爆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实现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工信部《“十四五”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结合我区民爆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深入推进智能制造,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民爆行业安全水平和发展质量同步提升,实现我区民爆行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发展。将安全发展放在首位,建立管理全方位、监管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体系,提高本质安全水平,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坚持调整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发展安全、高效、绿色环保产品。继续推进现场混装生产方式和生产、销售、爆破“一体化”发展。

坚持科技引领。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民爆新产品、新装备科研开发,加快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坚持规范管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企业在投资决策、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主体地位,维护市场有序竞争,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健全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持续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现生产安全“零事故”。

创新驱动目标。研发投入占企业总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积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实用技术推广应用,培育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以上,专利数增加10%。

结构调整目标。炸药产能利用率达到80%以上,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80%。工业雷管逐步全面升级换代为数码电子雷管。

“两化”融合目标。推进“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民爆行业机器换人,压减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现场混装生产方式达到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上料、运输、混药、装药等作业的全流程智能化管控。

质量管理目标。提升行业产品质量标准,完善检测手段,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原材料入厂和产品出厂检测设备100%达标配置,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实现品种、企业100%双覆盖。

二、主要任务

推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向安全可靠、绿色环保、智能制造方向发展。依托煤炭和有色金属等大中型矿山进行布局。注重与终端消费需求结合,加大高端工业炸药制品供给,促进民爆产品适应爆破作业多样性和系列化要求,全面推进我区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水平。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民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民爆行业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低爆炸感度民爆物品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升民爆物品全生命周期本质安全水平。通过开展试点示范,推动实施民爆行业“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推动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体系建设。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体系建成率100%,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及以上达标率100%,销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以上达标率100%,民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合格率100%,无安全生产事故。

(二)引导生产企业重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投资并购,引导区内企业重组整合,通过重组整合,减少危险厂点和危险源。积极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扶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生产急需新型产品的“小精尖”企业发展。

(三)鼓励销售企业重组整合,延伸产业链。支持鼓励销售企业充分利用良好的仓储、运输、配送能力,创新服务模式,积极与上下游企业重组整合。逐步淘汰安全投入不足的销售企业,依法关停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

(四)优化产品结构,化解过剩产能。强化需求升级导向,培育高端民爆产品市场,促进产品产能结构优化。发展安全环保节能型工业炸药及无雷管感度的散装工业炸药;工业炸药产品系列化、性能优良且满足爆破个性化需求;鼓励现场混装采用乳胶基质集中制备、远程配送的生产方式,鼓励推广地下矿山、大型硐室、公路铁路隧道等工程应用现场混装炸药技术。推进起爆器材结构调整,推进起爆器材向安全、可靠、高效及提高社会公共安全水平方向转型。加大数码电子雷管推广应用力度,化解工业雷管产能过剩,所有工业雷管全面满足全生命周期公共安全管控标准要求。

(五)夯实智能制造,压减危险岗位人员。加大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装备力度,推广自动化、智能化等本质安全度高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危险岗位操作人员。危险或高风险岗位实现少(无)人化操作、人机隔离操作;各类民爆物品生产线和危险品储罐设施实现自动化控制,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数码电子雷管生产采用自动化装配生产工艺,将工业雷管生产线装配工房内直接接触雷管的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主要危险工序实现无人化。鼓励建设智能工厂或典型产品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提升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质量控制与溯源、能源需求侧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鼓励研究、建设危险工房操作人员不大于3人的工业炸药生产线。

(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提升国际影响力。支持企业抓住“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向外寻找生存发展空间,推进国际化经营。鼓励向国外销售民爆产品和硝酸铵等原材料,鼓励到国外建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线或现场混装炸药系统,开展生产、销售和爆破“一体化”服务。鼓励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果和高端设备设施,吸收国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生产和管理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通过方案宣讲、政策激励、法规约束、典型带动等多种方式,加强对行业发展方向的引导。研究制定扶持我区民爆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民爆行业安全管理、产业布局、产品质量、技术进步、节能减排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对符合行业发展方向的技术进步、一体化服务、重组整合、安全发展等行为进行激励,对发展滞后的企业进行约束,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恶性竞争行为进行联合整治,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二)强化行政监督。通过严格落实行业技术进步有关政策措施,对落后淘汰的工艺设备进行限制,促进企业实施技术更新改造,实现工业炸药及制品生产的减人少人。通过严格许可条件和技术标准,推动生存状态恶化的企业退出市场或主动寻求优势企业重组。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四超”和“三违”行为,确保行业安全稳定。

(三)推进诚信体系建设。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快企业诚信信息与相关诚信体系的对接,研究诚信信息公示常态化机制。继续推进诚信企业建设评价和表彰活动。建立企业、中介机构等相关单位违法违规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提高违法违规失信成本,联合惩制低价倾销等恶性竞争行为,营造遵纪守法、规范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

(四)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支持民爆行业在技术改造、安全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安全装备研究等方面的投入。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借助资本市场筹措发展资金,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实施结构调整。

(五)发挥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的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在企业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为企业提供服务,引导行业自律,维护民爆市场秩序。积极发挥科研、设计、安评、质检、认证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开展产业发展、安全管理、产品性能等方面的咨询和交流,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行业经济运行分析,特别是安全风险防控、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研究咨询,提高行业科学管理水平,引导企业有效规避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健全方案实施机制。指导盟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结合本地区、本企业发展实际,做好地方、企业规划与本方案的衔接,确定本地区、本企业“十四五”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共同推动方案实施。建立监测评估机制,开展方案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加强约束性指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