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2-0100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机械制造与重工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冶建工字〔2022〕11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3-23 | 公文时效 |
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委托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行了评估,出具了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的评估意见。现将乌钢公司高炉升级改造项目产能置换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电话:0471-4826452(传真)。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