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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2-01372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中小字〔2022〕152号
成文日期 2022-04-18 公文时效

关于做好在民营企业领域推荐自治区工商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三届执行委员候选人选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2-04-1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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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信局:

为积极配合自治区工商联换届工作,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拓宽人才发现渠道,调整优化人选结构,按照《关于推荐自治区工商联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和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选的函》要求,现请各盟市在业务范围内涉及的民营企业领域开展人选推荐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人选范围: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主要出资人或者实际控制人。

二、推荐人选条件:

符合思想政治强、行业代表性强、参政议政能力强、社会信誉度好的标准。拥护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重视支持所在企业党的建设;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合法合规经营,所在企业经营稳健、业绩良好,积极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在国家和区域支柱产业、战略性产业领域发挥生力军作用,有较强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热心工商联事业,具备履职意愿和能力;按照“亲”“清”原则把握和处理政商关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社会形象。政治上不可靠、经营上不守法、品德上不过硬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三、推荐人选名额

每个盟市推荐代表2人,其中执委候选人选1人

四、工作安排

请各盟市组织开展本地区人选推荐工作,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及《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登记表》,于4月18日中午前将电子版回复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邮箱(nmgzxj@126.com)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2.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第十三届执行委员会委员推荐人选登记表

联系人:李攀峰4824953,15714718022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