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1034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投规字〔2023〕79号 |
成文日期 | 2023-02-22 | 公文时效 |
包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报来《关于变更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单位的请示》(包工信发〔2023〕28号)收悉。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13日取得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立项核准文件(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批复项目单位为包头市北方稀土公司。
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2017年)中关于项目作较大变更时需要履行书面申请要求,考虑企业提出项目实施主体需为包头市昆区属地内企业,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作为包头北方稀土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为昆区,结合企业出具的承诺和北方稀土与华美公司隶属关系,同意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公司与华美公司原厂址及附近接壤区域绿色冶炼升级改造项目单位变更为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原核准文件(内工信投规字〔2022〕464号)中批复的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和规模不变。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