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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1987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装工字〔2023〕191号
成文日期 2023-04-24 公文时效

关于组织开展自治区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3-04-2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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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加快我区智能制造发展和工业转型升级,摸清智能制造发展现状,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工厅通装2023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组织本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各盟市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估工作,附件文件中要求自评估范围内的企业须按时完成自评估工作,鼓励其他制造业企业积极参与自评估。

2.请于5月26日前将企业自评估情况进行汇总,形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报至邮箱:nmgzbc@126.com。


附件:1.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工作的通知

2.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对标企业自诊断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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