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2368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装工字〔2023〕20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5-24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
铸造和锻压是装备制造业不可或缺的工艺环节,是众多主机产品和高端装备创新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基础保障,关乎装备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为更好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提升对装备制造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一、工信、发改、生态环境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推进我区铸造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把好产业准入关,严禁以铸造名义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不得通过招商引资或产业转移的名义,引进或新建低水平的铸造项目。
自治区工信厅联系人:马智彬,联系电话:0471-4826491
自治区发改委联系人:常桂英,联系电话:0471-6659072
自治区生态厅联系人:韩 宇,联系电话:0471-4632057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推动铸造和锻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