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2876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民爆字〔2023〕33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6-27 | 公文时效 |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鸿远物资轻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 鄂工信发〔2023〕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鄂尔多斯市北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MB销许证字-[10])的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鸿远物资轻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MB销许证字-[10]-01),因经营需要对库房储存危险品的种类进行调整,经过具备安全评价资质第三方评价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结论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鸿远物资轻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区安全现状评价合格”。经研究:同意鄂尔多斯市北安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鸿远物资轻化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许可证新增工业导爆索和储存库危险品种类进行调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变更如下信息:
一、原工业炸药库(一)作为工业雷管库使用,计算药量为250kg(25万发),并在工业雷管库增设一道隔墙,将工业雷管库分隔成二个危险品储存间,分别为储存间(一)和储存间(二)。其中:储存间(一)计算药量为100kg(10万发),储存间(二)计算药量为150kg(15万发)。
二、将原工业炸药库(二)作为工业炸药库(一)使用,计算药量为50t。
三、将原工业炸药库(三)作为工业炸药库(二)使用,计算药量为50t。
四、原工业雷管库作为工业炸药库(三)使用,其中:储存间(一)存放工业导爆索,计算药量为0.842t(4万米);储存间(二)存放工业炸药49.158t。工业炸药库(三)的总计算药量为50t。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该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环节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规范经营。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