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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3376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消工字〔2023〕375号
成文日期 2023-07-31 公文时效

关于做好麻黄草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3-07-3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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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禁毒条例》,理利用麻黄草资源,严防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保障麻黄草市场供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自治区麻黄草收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收购许可证审核工作

各旗县、盟市工信部门要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管理办法》要求,对当地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请单位的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于8月25日前将审核结果以正式文件报送自治区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二、加强麻黄草收购监管工作

(一)加强日常监管。各盟市工信部门要持续加强对麻黄草收购活动的监督管理,实时掌握麻黄草收购情况。每年要对本地区持证单位麻黄草收购、储存、供应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形成工作总结于6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工信厅消费品工业处。

(二)加强部门协同。各盟市、旗县工信部门要积极对接当地公安、林草、市场监督等部门,指导麻黄草收购单位合法合规经营,有效消除风险隐患。麻黄草收购单位发生违法违规等行为时,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查处

附件:麻黄草收购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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