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8/2023-04707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 文 号 | 内工信化工字〔2023〕44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9-11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是第一批认定化工园区。《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扩增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的函》(乌海政字〔2023〕150号)提出乌达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处于“企业满园”状态,一批签约的新兴产业项目无法开工建设,请求扩增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经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应急管理厅、消防救援总队意见,原则上同意重新划定的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扩增后化工集中区总面积为23.139平方公里。
扩增面积后,消防、封闭化管理等基础设施应配套落实,并按照承诺时限完成扩增范围内居民搬迁工作,居民搬迁完成前,不得开展危险化学品项目建设,园区内必须做到无居民居住、无劳动力密集型非化工企业和食品行业等轻工业,化工园区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设置足够的空间防护带,必须满足安全距离,同时也应满足化工园区“十有两禁”的相关要求。
现将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达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图予以公示(见附件)。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我厅化学工业处,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1日至9月15日。受理邮箱:nmggxthgc@163.com。公示期后反映的意见不再受理,无实名和联系方式的反映意见不予受理。
附件:1.乌达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坐标图
2.乌达产业园化工集中区四至范围卫星图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