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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5141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3〕468号
成文日期 2023-09-27 公文时效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及四季度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3-09-27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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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现将工信部安全司《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及四季度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工安全函〔2023〕127号)转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一、认真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各级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按照《通知》要求,针对第四季度特点,高标准筹划落实好年度民爆行业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确保全区民爆行业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和安全保卫工作。各级要坚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在职在位,保持通信畅通。节前要对企业专项应急保障措施制定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节日期间要对企业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要督促检查企业做好领导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带班制度,加强安保巡逻和安全检查,确保节日期间民爆企业安全稳定。

三、做好复工检查和开工前教育培训。各企业要严格履行程序,按照规定做好复工检查,做好节后收心工作,组织进行复工培训,各项准备工作就续,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组织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节日期间民爆企业确需生产经营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民爆企业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由盟市汇总,于9月27日向自治区工信厅报备。按照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企业要将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向旗县区工信局报告,由各盟市工信局汇总后,于每天17时前在工信厅民爆行业微信群上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民爆企业中秋国庆假期期间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2023年9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