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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3-05158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3〕472号
成文日期 2023-09-28 公文时效

关于同意注销赤峰市松山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3-09-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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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注销赤峰市松山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赤工信发〔2023〕117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赤峰市松山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01,法定代表人韩军,企业注册地址:英金路南段西侧兴华综合楼,收回该《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原件。

二、总公司赤峰硕翔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销售许可范围,核定数量核减工业炸药100吨、工业雷管90万发、工业索类火工品5万米,存储仓库地址减少1处。

三、请你局严格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做好收尾工作并尽快在自治区级报刊刊登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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