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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8/2024-00823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文  号 内工信民爆字〔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02-08 公文时效

关于同意赤峰硕翔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批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4-02-0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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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你局《关于赤峰硕翔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的请示》(赤工信发〔2024〕10)及相关材料收悉。

鉴于赤峰硕翔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松山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销售许可已注销,喀喇沁旗通安民爆有限公司及宁城县国安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已变更销售许可。经研究决定:同意赤峰硕翔民爆器材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蒙)MB销许证字-[04]工业炸药库容量由620吨变更为458.034吨,工业雷管库容量由790万发变更为555万发,工业索类火工品库容量保持50万米不变;储存仓库地址“赤峰市敖汉旗新惠镇巴尔当村石羊虎村民组北等10处”变更为“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刘家店村后山等9处”。

请你局依法严格监管,督促检查民爆销售企业严格按照《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许可核定的品种、规格、数量进行储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化仓储等重点环节安全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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